关于制定磐石市开源供水有限公司
非居民用水价格的通知
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、磐石市开源供水有限公司:
为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,稳定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基础,依磐石市开源供水有限公司申请,根据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7号令)和《吉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吉省价工字〔2001〕39号)等文件精神,在成本监审基础上,通过召开制定开源供水有限公司非居民用水价格座谈会,征求用水单位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,并经集体审议通过,决定制定磐石市开源供水有限公司非居民用水价格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:
一、制定磐石市开源供水有限公司非居民用水价格为6.06元/吨。
二、计量缴费周期:以月用水量作为计算缴费(结算)周期。
三、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,试行一年。
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
2020年6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