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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听节目管理处(传媒机构管理处)。指导、协调全市性重大广播电视播出工作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;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;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;组织全地区广播电视节目评审、研讨和经验交流;指导、监管电视剧、理论文献片、纪录片、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;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;负责监管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并审查其内容和质量;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,指导广播电视对外交流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。